关于江苏省委、省政府、省文明委对我市2001—2002年度文明单位标兵、
文明行业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表彰情况的通报
根据江苏省委、省政府(2003)730号和省文明委(2003)2号关于对我市2001—2002年度文明单位标兵、文明行业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表彰通知,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(1个)
南通市海门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、江苏省文明行业(14个)
海门市国税局系统、海门市地税局系统、海门市供电局系统、海门市邮政局系统、海门市交通局系统、海门市电信局系统、中国银行海门市支行系统、海门市公安局系统、中国建设银行海门市支行系统、海门市建设局系统、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市中心支行、中国农业银行海门市支行系统、中国工商银行海门市支行系统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门市支公司系统
三、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(1个)
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
四、江苏省文明村镇(13个)
(一)文明乡镇(4个)
海门镇、德胜镇、三星镇、常乐镇
(二)文明村(9个)
海门镇中海村、天补镇陶港村、德胜镇瑞祥村、德胜镇贤高村、东灶港镇友谊村、常乐镇匡北村、常乐镇培育村、余东镇新宇村、四甲镇头桥村
五、江苏省文明单位(11个)
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、江苏省海门中学、江苏百花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海门殡仪馆、海门市物价局、江苏叠石桥绣品城、江苏通光集团有限公司、江苏申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南通三轮(景新)时装有限公司、江苏省海门师范学校、海门市海太汽渡有限公司
希望受到表彰的行业、村镇和单位谦虚谨慎、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文明行业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,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再创佳绩。希望全市城乡各行各业都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,认真学习先进、争创先进,与时俱进,开拓进取,为加快实现我市“两个率先”,推动海门经济和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。
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2004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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