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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01年度海门市“十佳文明家庭”的决定
根据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,2001年全市上下开展了文明家庭创评活动,取得了较大成效,全市争创文明家庭的热情空前高涨,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示范家庭,推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,弘扬了家庭美德,稳定了社会秩序,为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,打下了一定的基础。在市妇联、市文明办的组织协调下,在推荐、申报、审核的基础上,在《海门日报》刊登选票,由全市各界群众投票评选产生了2001年度海门市“十佳文明家庭”。现决定予以表彰。希望全市上下向受到表彰的“十佳文明家庭”学习,以先进为榜样,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评活动,倡导家庭美德,弘扬文明新风,为塑造海门新形象,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。
附:2001年度海门市十佳文明家庭名单
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二○○二年三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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