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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0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的决定
2001年,全市各乡镇和部门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,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,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深入开展了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取得了较大的创建成效,一大批村镇、行业、单位、小区被评为南通乃至省级文明村镇、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小区,城乡面貌不断改善,社会风气逐步好转。取得这些工作成效,与广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努力分不开。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者不断进取,扎实工作,多作贡献,市文明委决定对2001年度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、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励,在新的一年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再创新业绩!
附:2001年海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名单
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二○○二年三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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