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
海文明委(2005)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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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门市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
各乡镇场党委,市委各部委办局,市各委办局院行社,市开发区党工委,市各群众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:
2005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、全面推进跨越发展、加快实现“两个率先”的关键之年。2005年,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围绕市委提出的“经济大跨越,社会大发展,能力大提升”总体目标,深入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积极开展以“四创一建”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扎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全力打造“文明海门”、“文化海门”、“平安海门”,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努力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。
一、全面推进“四创一建”工作,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
1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,夯实各项基础工作。坚持以人为本,统筹发展的方针,深化“四创一建”活动,按照上级争创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,进一步分解任务,明确目标,落实职责,不断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基础性工作。一要以建设滨江特色城市为目标,统筹城乡资源,科学规划市区发展与沿江开发、城镇建设,提高城市建设品位。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。二要以“五星”创评活动为载体,形成城市长效管理机制。引导市民群众提高素质,养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,全面提升海门城乡整体文明程度。三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,提高全民参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进一步办好创建文明城市专刊、专版。切实加强新闻媒体的动态宣传报道。广泛组织开展“创建文明城市,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,大力宣传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》和《市民守则》,新建住宅区、商业区、主要道路必须至少有1/10以上的户外公益广告。工商、邮政、规划、城管、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做好城市书报亭和阅报栏的规划、审批、建设工作。
2、强化实施 “十个一”工程,深化文明行业创建。继续在各参创部门实施文明行业“十个一”工程,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。按照 “叫响一个主题口号、实施一套承诺服务、配备一支监督队伍、明确一句诚信格言、牢记一组文明用语、办好一所文明学校、开展一批特色活动、记全一套创建台帐、营造一方优美环境、树立一流行业典型”的工作要求,推动各行业部门不断增强服务功能、改善服务环境、提高服务质量。切实做好把文明行业创建向基层一线、机关内部、村镇和社区以及服务对象延伸工作。深入开展“诚信建设看窗口”活动,推动行业部门加强文明窗口创建工作。
3、扎实开展文明社区创建,努力增强社区服务功能。以“环境优美舒心、秩序安定放心、生活方便称心、文化娱乐欢心、团结互助热心、各方扶持齐心、助学帮困真心”为目标,组织动员社区群众,积极参与管理规范、环境优美、服务完善、生活便利、风气良好的文明社区建设。不断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,丰富居民文化生活。通过多种渠道,建立稳定的社区创建队伍,加大社区的管理力度。组织开展好“四进社区”等活动,加大创建学习型社区力度。加强管理,确保房地产开发商按规定留足活动阵地用房,并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建设。加强试点工作,力争金三角、商业步行街等小区率先建成文明示范社区。
4、创新文明村镇创建,大力塑造村镇文明亮点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,大力推进创建文明村镇“五一一”工程,全力打造村镇文明亮点。组织开展“致富一方”文明示范基地建设竞赛活动。深入开展以“清洁村庄、清洁家园、清洁河道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三清”环境整治活动。继续实施村镇“五星”系列创评工程,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快速发展。
5、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,稳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。以“优美环境、优良秩序、优质服务”和“班子团结协作好、经济建设效益好、思想道德教育好、民主法制宣传好、文体活动开展好”为标准,加强基层单位文明建设。进一步深化“锤炼过硬作风,展示公仆形象”和“四个不让”主题活动,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,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。强化服务理念,严格政务公开制度,公开办事程序,优化办事环境。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回访答复工作,对所有的信访,要尽快答复、尽力解决,力争让市民群众满意。
二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全力营造城乡文明风尚
1、继续实施“六大工程”,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。认真贯彻落实《海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 大力实施“学校育人”、“团队育人”、“家庭育人”、“活动育人”、“基地育人”、“环境育人”六大工程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、主阵地、主课堂的作用,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,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,丰富学生的道德体验,规范学生的道德行为。发挥45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、部门的职能作用,努力构建社会、学校、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,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性。积极开展“弘扬‘三创’精神,争当新一代海门人”主题活动。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“十大典型”评比工作,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。认真做好省青少年才艺大赛参赛组织工作。
2、开展“孝亲敬老”主题教育活动,倡导尊老爱老良好社会风气。以开展“孝亲敬老”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,切实加强全社会人员亲情教育和道德实践,引导全社会人员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学生崇尚孝德孝行。党员、干部要做到“双带头”(带头学习《老年法》,带头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养老);子女、晚辈们要做到“六给”(给老人宽宽心,给老人买件新衣,给老人生活费,给老人装部电话、买台电视机,给老人解决一些困难,给老人安全感);学生要做到“四个一”,即每天要至少看望一次在一起的老年人并问声好,每周要为老年人至少做一件好事,每学期要给父母写一篇感恩的信,每学期和父母共读一本孝亲敬老书;社会服务机构要按规定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(包括部队)实行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;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要增加公益广告,其中孝亲敬老公益广告《海门日报》每10天至少1次,电视台每周至少有1次,市区广告牌每20块中至少有1块。
3、继续加强“诚信海门”建设,着力打造海门诚信新形象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,构筑多层次诚信体系,在全社会树立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的观念。一要切实加强机关诚信建设,建立完善政务诚信体系。努力提高政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,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凡重大决策,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,要采用听证会等形式,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,确保决策科学合理,符合民意。坚持依法行政,执法公正,不断完善监督机制。改革政府审批制度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政府行政效能,以诚信办事、诚信服务取信于民。完善公务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制度,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。二要加强生产、流通和服务等领域的诚信建设,建立完善商务诚信体系。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“守合同、重信用”的经营理念,加强以“讲诚信、创名优”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,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现代企业典型。三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,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。加强“明礼诚信”等道德规范的教育宣传,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诚信价值观。做好诚信市民的评选和表彰工作。四要全方位构建诚信机制,加强诚信建设管理。认真开展“诚信机关”、“诚信窗口(企业)”、“诚信典型”的创评活动,将创评结果作为文明城市“五星单位”考评的主要依据,把参创单位诚信与否作为各类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评比的先决条件。结合数字海门建设,加强政府部门、企业和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,做好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网的建设工作。建立以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牵头,工商、税务、银行、劳动保险、质量技术监督、海关、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的企业、个人信用信息专门网站。健全诚信建设规范执行制度、监督信息网络和创评激励机制,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,不断提高诚信建设水平。
4、继续加强结对共建工作,进一步凸现文明创建地方特色。大力实施“帮扶工程”,继续在行业、村镇中开展“百村千户结对共建奔小康”活动,重点抓好现有的21对结对共建单位的结对共建奔小康活动,并努力实现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创建向社区、村镇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域延伸,不断提高创建水平。以助学帮扶为主要内容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建立健全市、乡镇和学校三级助学帮扶组织体系,切实做好市助学中心工作,全市全年三级帮扶贫困学生不少于2000名。
5、继续抓好市民素质教育,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。认真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利用社区宣传栏、黑板报、文化活动室和农民学校等阵地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,切实提高市民整体素质。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深入开展国情、市情教育,大力弘扬和培育海门精神,通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,激发起全市上下热爱家乡、投资创业的热情。教育、引导市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积极踊跃地参与无偿献血活动。进一步组织文化、卫生、教育、科技“四进社区”和“三下乡”活动。继续组织开展好“小手牵大手,文明一起走”活动,以青少年的文明言行感染带动家庭、社会的文明进步。继续实施农村大文化教育工程,进一步抓好农民学校建设,努力提高农民教育的效果。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农民教育示范点。组织开展农民才艺比赛活动,举办第二届农民艺术节,丰富活跃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。
6、继续抓好学习型组织建设,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。切实开展各种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,培育一批学习型乡镇、机关、社区、系统和家庭典型,并召开全市经验交流表彰会。积极引导企业加速创建“学习型企业”,不断更新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和生产技术水平,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。通过新闻报道、言论评论、专家点评、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,营造创建学习型社会的浓厚氛围。继续实施以“学先进、创一流”为主要内容的“示范工程”。进一步总结经验,树立典型,加强宣传,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热潮。
三、加大“文化海门”建设力度,不断繁荣发展社会文化事业
1、抓好文化活动阵地建设。全面推进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基础设施建设,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文化示范、先进乡镇创建活动,力争用两年时间,使大部分乡镇文化活动中心设施齐全,成为文化示范镇和先进镇,大部分村有农民教育学校、图书阅览室、文化娱乐活动室、棋牌室、健身室等活动场所,有一部分村成为示范村和先进村。先进镇文化活动场所面积要确保达700平方米以上(示范镇1000平方米以上),宣传橱窗10平方米以上,要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,活动项目至少达10个以上。切实抓好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示范点工作,努力取得突破性的进展。要制订乡镇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的考评标准,加强检查考核工作。
2、抓好文化精品生产。按照“双百”方针,大力推进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,力争在省和南通市“五个一工程”和其它各类文化重要奖项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。制定《海门市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奖励办法》,加大对文化精品的奖励力度。筹拍电视连续剧《张謇》,打造状元故里名片。不断扩大海门山歌等特色文化的影响力,积极创造海门文化艺术名品和优势项目,树立海门“文化大市”形象。
3、抓好传统特色文化挖掘工作。以争创全国和省民间艺术之乡、特色文化之乡为目标,有计划地开发历史性建筑和名人故居等人文景观;支持发展风筝、红木雕刻艺术等传统工艺;保护、挖掘海门山歌剧等具有海门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;结合时代要求,加强海门山歌剧目创作和对外演出,扩大影响力,提高知名度;以实施农村大文化教育工程为载体,着力培育麒麟威风锣鼓、通东号子、余东镇京剧票友、货隆镇农民书画等传统文化,逐步形成一村一品、一镇多品的特色文化格局。认真组织举办好第六届海门山歌会唱。
4、抓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市、乡、村三级文化网络,活跃社区文化、乡村文化、校园文化、企业文化、家庭文化、广场文化。鼓励并扶持乡镇建立一支人员固定的乡村演出队,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,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演出活动。充分发挥社区艺术团体的作用,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,不间断深入社区、乡镇开展文艺演出,丰富群众和居民的文化生活。
四、开展“平安海门”创建活动,创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
1、深入开展“四禁”、“三项整治”活动。加强对群众移风易俗的教育,破除封建迷信思想,倡导科学、健康、文明的生活方式。宣传、统战、宗教、公安、民政、文化、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,结合“三项整治”工作(整治假僧假道、私设聚会点、乱建庙宇),进一步加大“四禁”治理工作(严禁违法建庙、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和迷信品的制作销售、严禁在群众家中做佛法事、严禁民间吹奏乐队参与送葬活动)力度,狠刹封建迷信活动,进一步树立社会新风。
2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,重点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、暴力犯罪、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。对非法经营和严重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,要坚决取缔。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,督促规范网吧营业行为。认真做好全社会禁赌工作,严禁党员干部参赌、聚赌,凡领导干部参与卖淫嫖娼、聚众赌博的,一律从严处理。要将预防和处理“法轮功”等邪教问题工作,纳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实践、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中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,增强市民抵御“法轮功”等邪教侵蚀的能力,切实维护社会生产、生活的稳定。
3、大力实施“文明交通工程”。加强“文明交通工程”和“文明之行始于足下”的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远离交通事故伤害。市文明办、交通、公安、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活动,对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严重违章现象以及秩序混乱、事故多发路段开展集中整治,切实改善交通秩序。加强对各种车辆的停车管理。整治主要道路、道口的交通秩序,严格查纠行人乱穿马路,车辆闯红灯、占道行驶、逆向行驶、强行超车、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。综合治理占道集市贸易、摆摊设点及乱搭乱建、乱设乱挂非交通标志牌等现象。
五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,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
1、完善组织有力的领导机制。进一步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,建立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领导机制,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。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,列入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,做到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推进,形成三个文明互相促进、相得益彰的良性运行机制。
2、完善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。进一步探索建立财政核拨、部门或单位共同负担、社会资助等多渠道投入机制,确保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。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,积极筹措资金,切实做好精神文明标志性工程建设、添置文体活动设施和改善环境面貌等工作。
3、完善高效运作的考评机制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创建标准和相应的考核体系。加强创建工作的明查暗访和督查指导工作。建立创建考评公示制度,及时动态公布各部门单位的创建情况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建设,建立奖惩激励制度。
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二○○五年三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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